关于《十家满族乡石灰窑村511-05-0503号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方案》的公示
为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盘活集体资产,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石灰窑村委会拟将所有的1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联营方式交予赤峰市博胜家禽屠宰加工有限公司使用。
依据《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印发<喀喇沁旗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喀政办发〔2025〕2号)的通知》,《十家满族乡石灰窑村511-05-0503号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方案》已经喀喇沁旗人民政府批准,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关材料。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6-3778217
附件:十家满族乡石灰窑村511-05-0503号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方案
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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