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相关股站室所中心: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农牧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现结合农牧业行政监管职能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逐步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为,确保依法有序进行。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抽查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标准、要点、方式、比例、频次、时间安排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农牧业(农资)生产经营特点进行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名录库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
各职能股站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局放管服办公室报备相关检查材料。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检查结果,及其涉及的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结果,统一在相关网络系统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业务股站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学习和部署,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强化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要全面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1:喀喇沁旗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喀喇沁旗农牧局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3:喀喇沁旗农牧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查计划
喀喇沁旗农牧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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