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喀喇沁旗政府于2022年4月起对喀喇沁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喀喇沁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于金学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件号 | |
| 执法主体名称 | 小牛群镇人民政府 | ||
| 案件名称 | 内蒙古锦锋屠宰有限公司未供即用占用建设用地案 | ||
| 决定书名称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 ||
| 决定书文号 | 喀小政责改通字【2023】第1号 | ||
| 罚款金额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30 | ||
| 处罚类别 | 责令改正 | ||
| 处罚内容 | 在 2023 年 7 月 10 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 拆除你公司私自建设的板房,恢复地面原状 。 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将根据(相关依据)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 ||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 ||
| 违法事实 | 公司在没有供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小牛群镇关山沟村国有建设用地上私自建设板房 |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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