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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喀喇沁旗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喀喇沁旗政府于2022年4月起对喀喇沁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喀喇沁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喀喇沁旗司法局
小牛群镇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赵义 行政相对人类型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
执法主体名称 小牛群镇人民政府
案件名称 赤峰华清沸石加工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占地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喀小政罚决字〔2023〕第4号
罚款金额 贰万肆仟柒佰叁拾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22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 赤峰华清沸石加工有限公司退还占用的0.4946公顷土地。2.没收该处土地上的建筑物。3.罚款贰万肆仟柒佰叁拾元整(¥24730.00元,每平方米罚款5.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违法事实 (在小牛群镇解放地村10组土地上进行厂房和办公用房建设,建筑物占地面积总计0.4946公顷,其中生产区建筑用房0.0954公顷,办公区及库房0.3992公顷,所占土地地类为工业用地(0.1211公顷)和采矿用地(0.3735公顷),根据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涉嫌违法案件移送书》(喀自然资移字〔2023〕23号),你企业曾办理过临时用地使用证,于2020年4月23日到期,此后未再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该处用地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在编的喀喇沁旗小牛群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一张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修订)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