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喀喇沁旗政府于2022年4月起对喀喇沁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喀喇沁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高雪松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件号 | |
| 执法主体名称 | 小牛群镇人民政府 | ||
| 案件名称 | 喀喇沁旗大牛群加油站非法占地案 | ||
| 决定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决定书文号 | 喀小政罚决字【2023】第3号 | ||
| 罚款金额 | 四千六百三十五元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11 | ||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处罚内容 | 1.喀喇沁旗大牛群加油站退还占用的927平方米土地;2.罚款人民币四千六百三十五元整。 | ||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
| 违法事实 | 2003年在大牛群村一组土地上建设加油站,期间曾办理过临时用地手续,现已过期,后期没有办理正式用地手续,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经第三方测量,占用土地面积为927平方米,没有占用基本农田。 |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旧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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