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喀喇沁旗政府于2022年4月起对喀喇沁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喀喇沁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刘珠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解放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 | |
| 执法主体名称 | 喀喇沁旗小牛群镇人民政府 | ||
| 案件名称 | 小牛群镇解放地村民委员会涉嫌乱占耕地建房案 | ||
| 决定书名称 | |||
| 决定书文号 | 喀小政罚决字【2023】第一号 | ||
| 罚款金额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0 | ||
| 处罚类别 | |||
| 处罚内容 | 没收该土地上2023年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 ||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
| 违法事实 | 小牛群镇解放地村民委员以于2023年进行老村委会迁址重建,村委会新建办公地点占用土地面积1436.8平方米,该处土地地类为耕地,当时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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