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喀喇沁旗政府于2022年4月起对喀喇沁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喀喇沁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单位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 执法主体名称 | 乃林镇人民政府 | ||
| 案件名称 | 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集体土地 | ||
| 决定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决定书文号 | 喀乃罚决字[2022]第3号 | ||
| 罚款金额 | 14233.4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09 |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 处罚内容 | 一、拆除建筑物1423.34平方米。 二、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叁拾叁元肆角,(¥14233.4,每平方米罚款10.00元)。 | ||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第四十四条 | ||
| 违法事实 | 经依法查明,你单位于2019年12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乃林镇草帽山村集体土地建设高铁派出所,非法占用土地面积总计1423.34平方米。 |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