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喀喇沁旗政府于2022年4月起对喀喇沁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喀喇沁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刘玉民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自然人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 | |
| 执法主体名称 | 牛家营子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案件名称 | 违法乱占耕地建房 | ||
| 决定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决定书文号 | 喀牛政罚决字(2022)95号 | ||
| 罚款金额 | 35498元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08 | ||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处罚内容 | 1.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3549.8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 2.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肆佰玖拾捌元整(35498元,每平方米罚款10元)。 | ||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五十九条相关规定 | ||
| 违法事实 | 刘玉民你(单位)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占用牛家营子镇陈营子村土地(包含耕地、林地共0.35498公顷),共计3549.8平方米,建厂房的行为,涉嫌非法占地 。 | ||
| 处罚依据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