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精神,喀喇沁旗政府于2022年4月起对喀喇沁旗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喀喇沁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喀喇沁旗医院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人 |
| 证件类型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证件号 | |
| 执法主体名称 | 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案件名称 | 喀喇沁旗医院未按规定书写急诊患者病历资料案 | ||
| 决定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决定书文号 | 喀卫医罚[2025]5号 | ||
| 罚款金额 | 20000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9-01 |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 ||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2025年7月4日患者王梓润赤峰市120院前急救病历中出车时间书写不准确;患者王梓润赤峰市120院前急救病历中主诉和现病史书写不准确;患者王梓润赤峰市120院前急救病历与门诊病历中现病史呕吐物存在部位位置描述不一致;患者王梓润门诊病历中主诉记录病程时间不准确;患者王梓润门诊病历中抢救记录麻醉科行气管插管时间是21时05分,与麻醉科会诊单时间不符,记录时间不准确;患者王梓润门诊病历中吸痰护理记录不完整、不准确;门诊前台收费处提取患者王梓润收费详情记录中开具的转诊备药水合氯醛灌肠剂,在抢救记录中未体现,记录不完整,不准确,以上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病历里心电图共七张,报告需医生确认处未签字;喀喇沁旗医院检验报告单送检医生处未签字、未填写采集时间,以上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八条第一款。门诊病历中没有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报告单,病历不完整,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一条。门诊病历中用药数量记录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三条第二款。喀喇沁旗医病历会诊单会诊时间未精确到分,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三条第四款以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项。门诊病历中的抢救记录未书写参加抢救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八项。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未书写,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项。喀喇沁旗医院病历会诊单会诊时间未精确到分,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同时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
| 违法事实 | 2025年8月4日卫生监督员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称喀喇沁旗医院急诊科在为其孩子实施抢救后存在病历造假、伪造的行为,随后监督员对喀喇沁旗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喀喇沁旗医院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现场提取2025年7月4日患者王梓润赤峰市120院前急救病历复印件一份,共2页、患者王梓润门诊病历复印件一份,共31页。病历里心电图共七张,报告需医生确认处未签字,喀喇沁旗医院病历会诊单会诊时间未精确到分,喀喇沁旗医院检验报告单送检医生处未签字、未填写采集时间。2025年7月4日患者王梓润赤峰市120院前急救病历中出车时间书写不准确;患者王梓润赤峰市120院前急救病历中主诉和现病史书写不准确;患者王梓润赤峰市120院前急救病历与门诊病历中现病史呕吐物存在部位位置描述不一致;患者王梓润门诊病历中主诉记录病程时间不准确;患者王梓润门诊病历中抢救记录麻醉科行气管插管时间是21时05分,与麻醉科会诊单时间不符,记录时间不准确;患者王梓润门诊病历中吸痰护理记录不完整、不准确;门诊前台收费处提取患者王梓润收费详情记录中开具的转诊备药水合氯醛灌肠剂,在抢救记录中未体现,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未书写;门诊病历中用药数量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使用有创呼吸机记录时间不准确;门诊病历中没有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报告单,病历不完整;门诊病历中的抢救记录未书写参加抢救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 | ||
| 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项: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补充版)》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任意一项情形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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