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裁量权处罚项目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
依据条款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八条
适用情形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裁量标准
1.骗取医疗救助款额不超过5000元的:处非法获取的救助金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
2.骗取医疗救助款额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非法获取的救助金额或者物资价值1.5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3.骗取医疗救助款额1万元以上的:处非法获取的救助金额或者物资价值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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