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裁量权处罚项目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经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
依据条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适用情形
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裁量标准
1.逾期仍不缴纳,欠缴数额在1万元以下的:对用人单位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
2.逾期仍不缴纳,欠缴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对用人单位处欠缴数额1.5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3.逾期仍不缴纳,欠缴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对用人单位处欠缴数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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