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打破部门沟通壁垒,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政数局和牵头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联络会议,通报“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合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相关部门选定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承担“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做好各合作成员间对接协调,促进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紧密协作。
第二条 形式
(一)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为讨论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专题会议。针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堵点、难点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合审议的召开专题会议。
第三条 工作程序
(一)动议。由有关单位将需要会商的问题提交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二)确定。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提交的问题进行梳理,确定会商会议议程。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告知与会相关单位。
(三)议程。动议单位说明相关情况,与会单位按照“依法、高效”的原则,充分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第四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均要代表本单位表态,凡无故缺席或出席会议不发表意见的,均视为同意。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会议决定内容,及时办理本部门涉及的事项。
第六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凡不遵守本制度有关规定,影响项目工作进程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由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赤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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