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农牧局关于《喀喇沁旗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结果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拟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拟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现公示结束,公示期间我单位收到群众电话一次,主要反映其家庭在二轮延包30年试点工作中,三个子女因无地而要求依法分配口粮田的诉求。针对该诉求,工作人员已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延包试点“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详细解释了现有承包地维持现状的政策背景。同时,告知其关于无地农民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渠道。该群众对政策解释表示知悉,虽保留其分地诉求,但未对“延包30年”整体决策方案提出实质性反对意见。
特此公告。
喀喇沁旗农牧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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