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提升改造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争取公众意见 结果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对拟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拟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现公示期结束,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喀喇沁旗河南街道管理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赤峰市人民政府


蒙公网安备150428021504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