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喀喇沁旗总河长、副总河长、旗级河长、乡镇级河长的通知
根据《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明确各级河长职责,接受社会监督,现就喀喇沁旗总河长、副总河长、旗级河长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总 河 长:赵延宏 旗委书记
副总河长:白 玲 旗委副书记、旗政府旗长
旗 级 河 长:陶梦虹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张继涛 旗委常委、旗政府副旗长
史志良 旗委常委、旗政府副旗长
孟凡驰 旗政府副旗长、旗公安局长
耿利军 旗政府副旗长
王 飞 旗政府副旗长
李欣欣 旗政府副旗长
附件1:河长名录
喀喇沁旗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网站首页
走进喀喇沁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蒙公网安备150428021504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