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村民朋友们:
为切实消除矿山安全隐患,防范盗采盗挖矿产资源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面向全旗范围内征集未封堵废弃井硐线索,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已停止使用和废弃未封堵或或封堵不到位的竖井、平硐。
二、奖励标准
对群众首次发现的未封堵废弃井硐,经核查属实的,每发现1个奖励人民币200元。
同一处废弃井硐以最先举报者为准,不重复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张股长:15049966633;李股长:15774839788
现场举报:直接前往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股(203)或矿产资源保护股(404)进行举报。
书面举报: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需提供举报人联系方式)。
举报时,请尽量提供废弃井硐的详细位置(如所属村组、附近地标等)、现状描述及能够证明该井硐未封堵的照片或视频线索。
四、核实与兑现
接到举报后,我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我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举报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欢迎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共同守护家园安全,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4日

网站首页
走进喀喇沁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蒙公网安备150428021504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