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6日至3月16日,旗委专项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5月28日,旗委专项巡察组向旗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积极安排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按照旗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下发了《民政局党组书记在专项巡察动员会表态发言》《喀喇沁旗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旗委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汇报》《喀喇沁旗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旗委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进展情况报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强的政治定力查摆了存在问题、剖析了深层原因、确定了整改方向。形成了思想统一、决心坚定、态度积极、以上率下、全体动员的工作氛围,为不折不扣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根据整改工作需要,由2名副局长负责,殡葬领域和养老服务领域各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及职责。
(三)建立台账,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喀喇沁旗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旗委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汇报》等工作方案,建立了对应的整改台账。确定了3位责任领导、8个牵头整改部门,研究提出了31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牵头部门抓落实、责任部门和承办人员具体办的工作机制,为整改任务高效高质完成提供了有效的方法支撑。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共落实整改措施31条,制定、修订相关制度2项。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殡葬领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公益性墓穴占经营性墓穴比例不足30%问题
已将2017年9月建造的家族墓拆除,利用拆除的材料,建设10座公益性墓穴,现有公益性墓穴558座,占墓穴总数的30.28%。
针对违规建造家族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已将8个家族墓全部拆除,利用拆除的材料建造公益性墓穴10座。
针对违规违建墓地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一是制定《殡葬领域违建墓地整治固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将殡葬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二是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历史性集中埋葬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喀喇沁旗实际人口数量、年死亡人口数量、火化数量及公墓安葬数量编制了《赤峰市喀喇沁旗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初稿已完成,将29个历史性集中埋葬点纳入“一张图”进行统筹规划。三是为解决没有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安放问题,整合整治违建墓地奖补资金的剩余资金,与争取的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福彩公益金等资金,建设3500平方米喀喇沁旗公益性骨灰堂一处,安放骨灰格位15000个,该项目已动工建设。
针对未按要求推进殡葬领域联合监管执法问题
出台《喀喇沁旗殡葬领域联合监管执法方案》,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林草、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次,检查市场主体32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3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查处殡葬价格违法案件4起,罚款6.3万元,联合执法和监管常态化。同时加强群众监督举报,公示3部举报电话,服务监督电话设在殡仪馆,号码是3752576;行风举报电话设在民政局,号码是3752338,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针对节地生态安葬宣传不到位,工作推进效果不理想问题
一是通过人口数据分析、社区调研,明确不同年龄、职业、地域人群对节地生态安葬的认知程度和接受度,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共悬挂标语36条,发放宣传单15000余份。二是争取市级福彩公益金,采用树葬、壁葬、花坛葬的安葬方式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一处,新建节地生态安葬墓穴500个,该项目已完工。
2.养老服务领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措施
针对部分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未运营,村级养老服务站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政策支持,申报2025年新建西桥镇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已申报审批完成,现设计预算评审中,带动周边村级养老服务站进一步发挥作用,同时,积极吸引运营主体,促进十家、小牛群、乃林三所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以“公建公营、公建民营”等方式投入运营,现正在与第三方洽谈中。二是锦山镇、南台子、王爷府三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建设完工,目前,南台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锦山镇区域养老示范中心正在等待验收,王爷府养老服务中心现筹划运营中。三是全面拓展村级养老服务站服务功能,积极争取喀喇沁旗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和2025年服务类社会救助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高龄老年人申办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申
办服务补贴、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申办护理补贴等业务,积极开展助洁、助医、助急、助行业务,鼓励有实力的乡镇街道可以开展助餐、助浴业务。
针对项目宣传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招标过程中把宣传工作列为合同的重要内容,并量化宣传次数、宣传形式、发放传单数量、受宣传人数等,把宣传完成比例做为罚责内容。二是组织全旗11个乡镇街民政办主任和村级协理员参与宣传工作;三是动员驻村工作队在村(居)宣传。四是利用微信群、公众号、旗融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目前,已累计发放宣传单20000余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群众知晓率显著上升。五是赔付比率明显增长。2024年5月-2025年6月太平洋保险公司已理赔34.5万元,保险理赔同比增长44.7%。
针对养老服务培训工作开展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2025年4月21日—4月25日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赤峰市松山区济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2025年养老护理专项培训,累计培训护理员84名。二是与赤峰建筑工程学校签订合作协议,依托社会福利院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殡葬领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锦南公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责成锦南公墓补齐租车合同、网络使用协议、物资领用明细表等相关收支手续。二是完善财务记账管理制度,民政局制定了《喀喇沁旗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将锦南公墓财务收归局机关财务股统一管理,锦南公墓只设报账员,将记账人和审核人分开管理。三是完善《殡葬用品采购制度》《物品采购合同》等各类采购制度,规范合同、协议等文本制度,采购时选择有资质和公用账户的工商户,使用公对公账户进行交易。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小额资金使用需经分管副局长审批、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和局长签批,一次性使用资金超出5000元的,需党组会议决定。五是每年年底,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锦南公墓负责人赵田作出书面检查。
针对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按实际情况整理现金日记账,结转上一年结余资金。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三是2025年4月2日制定了《喀喇沁旗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殡仪服务中心只设报账员负责报账,财务收归民政局统一管理,小额资金使用需经分管副局长审批、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和局长签批,一次性使用资金超出5000元的,需党组会议决定。四是殡仪服务中心负责人赵雨针对巡察发现问题作出书面检查。
2.养老服务领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措施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补齐了相关材料手续。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喀喇沁旗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遵循“谁经手、谁负责”,所有经费支出必须坚持“事前报告、一事一结、及时报账”的原则。原始凭证(即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具备以下要素: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制和接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报销原始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发票没有明细的须附凭证附件;对要素不齐全的票据,财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经手人、股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对发票和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规划财务股对报账手续和资料的完整性负责。三是完善旗社会福利院记收保险费加附人员清单;记付绩效工资补加领导审批签字;劳务费、租车费补加相关合同,旗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医护型敬老院)补加规范的租车协议。四是要求社会福利院和民政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在局党组会上检讨并做表态发言。
针对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各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已统一归局机关管理,所有非税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款收据进行收取,按上级相关要求及时全额缴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
针对固定资产未入帐问题
一是制定《喀喇沁旗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完善相关手续。要求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二是2025年7月11日社会福利院和民政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在局党组会上检讨并做表态发言。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持续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党组书记要亲自抓、亲自管,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细化工作机制。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巡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扭住不放、一改到底,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要及时督办、加快进度。加大督查力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责任单位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改合力,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股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旗委专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每一个问题整改各相关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所有担负整改任务的部门,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加强统筹调度,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股室要切实负起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759668;邮政信箱: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山大街198号,电子邮箱:404692971@qq.com。
中共喀喇沁旗民政局党组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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