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及喀喇沁旗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和医保行政执法部门,旗医疗保障局历来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抓紧抓好抓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注重学习效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带领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法治医保建设的实践力量。同时,每年年初,党组都要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并围绕旗委依法治旗委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当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二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述法制度。喀喇沁旗医疗保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一直将推进法治建设当做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坚持法治建设工作同医保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时,严格按照述法制度,在年终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述法报告。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我局一贯重视党内法规建设,把党内法规建设作为法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2024年印发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为促进医保基金领域监管廉政文化建设三年行动的有效开展,我们还建立健全了《医保基金监管廉洁执法制度》。到目前为止,医保系统没有发现违法违纪人员。(二)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强化重大决策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和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我们一向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在动态调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基础上,依法规范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在出台医保有关政策措施时,严格按照《喀喇沁旗医疗保障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与义德律师事务所密切协作,聘请该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遇有重大决策事项、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请律师提供法律支持,与我局相关部门共同担负合法性审查职责。(三)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提高业务素质。我局是民生保障部门,与企业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我们严格依照部门职能,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一是建立了《医疗保障标准化服务制度》。为适应社会发展,方便参保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提高医保服务质量,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我局全面实行医保经办代办服务,从而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贴心的医保服务,保障医保政策的准确执行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健全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医保基金监管廉洁执法制度》。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全面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智能监控与机构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大大提高了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率。今年我们共挽回了149.09万元的基金损失,其中,通过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处理违规使用基金的185家医药机构,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3.98万元;通过智能监控,追回违规基金59.19万元,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主动回缴违规使用的基金35.92万元。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廉洁执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监管氛围,我局坚持公正严明用权、廉洁文明执法原则,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守住清正廉洁底线,确保医保基金监管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大力培育喀喇沁旗医疗保障领域风清气正、廉洁公正的执法精神。在医保基金监管过程中,我们没有发生一起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投诉案件。三是制定了《喀喇沁旗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指南》。为规范医保行政执法行为,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与评查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喀喇沁旗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指南》,对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的适用、程序、使用的执法文书、具体实施的步骤、方式、方法、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高效。四是推行柔性执法制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医保贡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举措,我们依据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的有关律法规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督促引导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违规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医保贡献。五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保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威性,我局规定,行政复议案件中,非极特殊原因,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参加复议听证,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涉行政机关生效判决,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落实检察建议、司法建议。2024年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几年来,我们常态化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搜集、整理、印刷了与医保、医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结合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进行广泛而深入地普法宣传;二是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以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分级分类制定了相应清单,在系统内部开展了以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加强学习培训工作。二、存在的问题(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得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理解不够系统,缺少深层次的研究探讨,与学深学透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如存在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不够深入、不够丰富的问题,仅仅停留在以读听方式学习原文摘编上,自学也仅限于抄录原文,没有组织深入讨论和总结反思,没有邀请宣讲团讲学或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交流学习等情况。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未能做到与实际工作完全融会贯通,工作方式方法还不能完全打破传统模式,还不能自觉自然地运用新时代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建设工作还是有些僵化。(二)系统内部学法普法的学教方式相对简单。我们在对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方式上没有创新,形式单一,一是司法局安排的法治在线学习,再就是单位安排的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很少有以案释法、以案代训、深入研讨等方式,也没有聘请专业的法学人员进行专门的法治宣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效果。(三)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不够。主动创新意识不强,培育创造法治政府特色亮点的工作思路仍不够开阔,一些创新性的经验做法未能很好地进行总结完善。三、下步工作打算2025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工作实际,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安排,统筹推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二是依法全面履行医保职责。立足工作实际,锚定具体任务目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科技手段推广应用助力提升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基金监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创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微视频作品,推动“八五”普法规划纵深落实。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材料、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按照便民利企原则,不断做好医保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喀喇沁旗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