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是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基础性调查工作,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由旗县(市、区)依据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信息进行实地调查,经盟市检查、自治区核查、国家核定后下发应用。
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部署和要求,现将喀喇沁旗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6877.8284公顷(1003167.426亩)。其中,水浇地24903.0502公顷(373545.753亩),占37.24%;旱地41974.7782公顷(629621.673亩),占62.76%。
二、园地2843.9885公顷(42659.8275亩)。其中果园2824.1373公顷(42362.0595亩),占99.31%;其他园地19.8512公顷(297.768亩),占0.69%。
三、林地182694.1137公顷(2740411.7055亩)。其中乔木林地107237.9602公顷(1608569.403亩),占58.70%;灌木林地42681.914公顷(640228.71亩),占23.36%;其他林地32774.2395公顷(491613.5925亩),占17.94%。
四、草地25135.8617公顷(377037.925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58.0513公顷(2370.7695亩),占0.62%;人工牧草地0.0435公顷(0.6525亩),占0.01%;其他草地24977.7669公顷(374666.5035亩),占99.37%。
五、湿地92.4187公顷(1386.2805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468.1561公顷(187022.3415亩)。其中,城市0.191公顷(2.865亩),建制镇用地1138.2802公顷(17074.203亩),占9.12%;村庄用地9411.8376公顷(141177.564亩),占75.49%;采矿用地1646.5192公顷(24697.7885亩),占13.2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71.3281公顷(4069.9215亩),占2.18%。
七、交通运输用地1990.8928公顷(29863.392亩)。其中,铁路用地112.0842公顷(1681.263亩),占5.63%;公路用地1561.543公顷(23423.145亩),占78.43%;机场用地317.2656公顷(4758.984亩)占15.94%。农村道路2278.7335公顷(34181.0025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07.9165公顷(18118.7475亩)。其中,河流水面984.4678公顷(14767.017亩),占81.50%;水库水面20.6283公顷(309.4245亩),占1.71%;坑塘水面84.928公顷(1273.92亩),占7.03%;沟渠117.8924公顷(1768.386亩),占9.76%;水工建筑用地147.1911公顷(2207.8665亩)。
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的全面启用,可有效保持自然资源“一张图”的现势性,提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用途管制、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