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将于2026年5月7日举行喀喇沁旗标定地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九点二、听证会地点: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三、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至 2026年4月27日四、报名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南环路五、听证会举办单位: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六、听证会有关事项(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凡户籍在喀喇沁旗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在喀喇沁旗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持身份证于2026年4月27日17:00前到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登记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与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提交的材料相同)。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听证会组织部门根据申请情况确定确定听证会代表。注意事项: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受理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申请经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受理确定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服从主持人指挥,如实反应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喀喇沁旗标定地价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入场时向听证举办单位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形式的意见和建议发言稿。参加旁听人员会上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日内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听证代表和旁听者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会的,视同放弃听证权利;因违反听证纪律、情节严重,被听证主持人责令退场的,视同放弃放弃听证权利。七、联系方式联系人:田海英 联系电话:3778217特此公告 喀喇沁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7日
20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