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结合喀喇沁旗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在征集全旗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决策事项的基础上编制了《关于公布喀喇沁旗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事项目录》)。
一、编制《事项目录》的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关系政府治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喀喇沁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旗政府办公室、旗司法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喀喇沁旗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事项目录》基本情况
2024年初,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结合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对照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认真梳理和评估2024年度需要提交旗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结合旗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报送情况,经旗政府办公室、旗司法局认真梳理、逐项研究分析,于2024年5月旗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务通过,最终确定2024年锦山城区温暖工程综合管网改造项目、赤峰和美工贸园河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铁南大街、经东三街(迎宾大街)、西拉沐沦大街下穿G16丹锡高速工程、锦山城区外环路建设项目(省道206线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喀喇沁旗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事宜、喀喇沁旗小牛群河防洪工程(政府段)项目、喀喇沁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牧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6个事项为旗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落实《事项目录》的要求
为了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管控工作,要求旗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对于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及平台录入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该《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旗委、旗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赤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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