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医疗机构相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赤峰德元昇中医诊所申请,我委同意注销其《中医诊所备案凭证》,现将注销医疗机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 赤峰德元昇中医诊所
二、法定代表人: 高振杰
三、主要负责人: 郑良
四、医疗机构备案编号: PDY20230415042817D2182
五、机构地址: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区蒙东医药物流东门北侧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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