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公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如下:
|
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广 告 发 布 |
批准时间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
媒 体 类 别 | ||||||
|
和美医院 |
赤峰市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区和美五路 |
卢大鹏 |
报纸、户外、印刷品、网络 |
2026年6月8日 |
壹年(自2026年6月8日起,至2027年6月7日止) |
(喀)医广〔2026〕第06-08-07号 |
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网站首页
走进喀喇沁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蒙公网安备150428021504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