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违规线索,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秩序。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喀喇沁旗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拆解处置废旧动力电池有关环境违法线索,为专项执法行动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线索紧扣执法专项行动任务要求,聚焦非法拆解污染环境突出问题,具体包括:
1、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手续,存在未批先建、违法排污、违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的;
2、擅自丢弃、倾倒、处置废旧动力电池的;
3、非法拆解废旧动力电池,造成环境污染;
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违规拆解新能源汽车、违规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或对动力电池缺失的报废新能源汽车违规认定,违规交售废旧动力电池的。
三、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476-5655991、13294769282;
2、来信来访: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喀喇沁旗分局305室(地址:喀喇沁旗锦南大街165号,邮编:024400)。
四、线索要求
1、举报线索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内容具体;
2、鼓励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便于核查反馈;对实名举报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4、对恶意举报、扰乱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线索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问题线索作如下处置:
1、对征集到的线索实行分类登记、专人负责;
2、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喀喇沁旗分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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