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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办理 服务指南
2023年10月1日发布2023年10月1日实施 喀喇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
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000131024000
二、适用范围
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包括自然人、法人。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2年4月29日新修正)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五、受理机构
喀喇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六、决定机构
喀喇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
3、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要求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或补正齐全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报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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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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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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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面图、方位图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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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
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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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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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从业人员健康证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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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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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请经营散装熟食制品的提供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食品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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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等特殊食品的提供店内专区(或专柜)7寸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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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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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许可需提交的资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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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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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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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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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与变更事项有关的资料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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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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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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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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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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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从业人员健康证 |
原件 |
1份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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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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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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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食品经许可申请书》、《食品经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许可延续申请书》可以到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也可以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amr.nmg.gov.cn
(二)网上受理
全程电子化登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平台(http://amr.nmg.gov.cn:2007/web)
十、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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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
1.受理
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或各基层所;网上提交材料成功,申请人带齐申请书等材料,一并提交窗口。
2.审查
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依据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不符合的不予办理。
3.决定
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18个工作日,承诺1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依据:无
3、收费标准:无
十三、结果送达
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经由现场取件或申请邮寄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在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二)电话咨询
0476—3750032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投诉
(一)电话投诉
0476-3771381 0476-12345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
十八、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 网上查询、现场查询
申请人提交材料账号登录申请系统企业端或到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2. 电话查询
0476-3751238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 网上查询、现场查询
申请人提交材料账号登录申请系统企业端或到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2. 电话查询
0476-3751238
赤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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