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供电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供电企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电力用户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的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修订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赤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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