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人大常委会:
喀喇沁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所提议案1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0件。对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17件议案,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主席团会议审议决定,均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对上述5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旗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委员会在一次会议闭会后,分别进行了分类整理,按时转交旗人民政府办理。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八届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57件,其中,农村农业工作方面8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18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21件,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方面9件,其他议案建议1件。
对十八届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由相关单位参加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印发了《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明确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及责任人。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注重统筹协调,严格审核把关。多数承办单位能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较好地完成了建议办理工作。截至目前,代表议案、建议已办结49件,占建议、议案总数的86%,正在办理8件,占议案、建议总数的14%。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文来文往”、“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缺乏计划,存在“前松后紧”现象,导致截止期限前突击冲刺。
(二)集中研究、协同办理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部分建议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未能明确,缺乏集中研究,缺少沟通,各自为政,致使建议得不到有效办理。二是办理过程中未能很好理解代表诉求,存在个别建议不在交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情况。三是有的建议存在“回娘家”现象。本应由旗政府综合解决的建议,却将其交回提建议的乡镇去答复。
(三)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承办部门未能很好的与代表沟通,对一些因政策规定或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答复时缺乏有理有据的解释说明,不能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办理责任。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提出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基本的、最主要的方式。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抓落实,切实履行办理人大议案建议这一法定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扛起责任,踏踏实实为群众做实事,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强化办理质量,提高办理实效。一是要认真分析代表诉求,精准确定承办单位。二是要充分论证,落实办理要求。承办单位要本着真心、真情、真实的态度开展建议办理工作。三是要注重落实,解决实际问题。使办理的过程成为落实的过程,特别是对一些事关群众利益、代表反映又比较集中的建议,不仅要加大办理力度,更要增加办理的透明度,要组织代表视察,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等途径,广泛征求代表、群众的意见,使办理更有群众基础、更有影响力,使办理结果更能符合社情民意。
(三)强化督办力度,做好跟踪落实。代表建议传递着人民的呼声、凝聚着人民的期盼。建议相关部门在办理中认真梳理,能办尽办,狠抓落实。部分受政策限制或条件制约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当面解释清楚;对代表重复多次提出的建议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防止同类建议反复提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赤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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