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 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研究 拟订喀喇沁旗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协同相关部门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 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 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订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 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 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拟订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 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5、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医 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 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 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 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旗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 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 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喀喇沁旗锦山镇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咨询电话:0476-5658003
赤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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