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文化市场
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旅游、体育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査、行政强制等职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2.行使文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对全旗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依法查处全旗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口活动、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行使出版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对全旗出版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版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4.行使广播电视、电影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对全旗广播电视、电影行业的监督检查,査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等行为。
5.行使文物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依法査处文物违法违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行使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对全旗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规范本地区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经营行为。
7.行使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对全旗体育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体育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8.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9.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旗委、旗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山大街138-11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咨询电话:0476-3752985
赤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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