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司法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旗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旗直各部门以旗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三)承办旗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旗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工作。负责旗直各部门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旗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管理司法所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联系狱所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联系司法鉴定、仲裁工作。承担旗法律专家库、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法治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担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喀喇沁旗锦山大街138号
咨询电话:0476-3759148
赤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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