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旅体局编制情况
文旅体局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3人,目前实有干部职工72人。
二、文旅体局单位职能设置
喀喇沁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是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喀喇沁旗文物局牌子。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文物)旅游股、体育股、行政审批股。局属二级单位包括: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旗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旗乌兰牧骑、旗文化馆、旗图书馆、旗全民健身中心。
主要职能:(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二)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并落实好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三)管理全旗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指导全旗重点文化、旅游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旗文化、旅游和体育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统筹规划全旗竞技体育发展。(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五)负责全旗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监督旗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体活动室等基层文体设施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六)负责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七)统筹规划全旗文化、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八)组织举办全旗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旗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九)指导管理全旗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管理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相关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旗体育产业发展。(十)组织查处全旗文化、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十一)指导、管理全旗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推动完善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十三)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服务,按权限规定办理其他职权的审核备案工作。(十四)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导、管理全旗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物事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十五)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局属单位简介
(一)喀喇沁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简介
喀喇沁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7年12月,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领导班子职数1名(1副),设局长1名,现有在编在职职工8人。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监督股、执法一队、执法二队。
主要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旅游、体育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査、行政强制等职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2、行使文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对全旗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依法查处全旗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口活动、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3、行使出版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对全旗出版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版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4、行使广播电视、电影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对全旗广播电视、电影行业的监督检查,査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等行为。5、行使文物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依法査处文物违法违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6、行使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对全旗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规范本地区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经营行为。7、行使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对全旗体育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体育市场违法违规行为。8、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9、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工作。10、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旗委、旗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喀喇沁旗博物馆简介
喀喇沁旗博物馆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驻地西南19公里处的王爷府镇,东距赤峰67公里,西南距承德150公里,为国家三级博物馆,现占地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9万平方米,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名,领导班子职数1名(1副),设馆长1名。内设机构:办公室、博物馆管理股。
主要职责:1、负责实施旗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抢救工作。2、承担全旗文物资源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及科学研究工作,组织相关学术交流活动。3、承担博物馆对外开放、社会教育及古建筑群、文物收藏、保护和展示工作。4、承担全旗文物资源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存储和建档工作。5、负责全旗境内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挖掘、保护管理和研究宣传工作。6、负责全旗境内传世文物、流散文物和出土文物的调查搜集、保护管理和研究宣传工作。7、负责馆藏文物的保管、展出和研究、宣传工作。8、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事件。9、宣传国家文物保护管理法规政策,普及文物知识。10、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工作。11、承办、协办各种专题展览。
主要荣誉:2001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12月,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006年4月,被评为56个最具民族特色的旅游风景区;2007年1月被评为“内蒙古十大历史名胜”;2011年成为“中国景区协会”会员单位;2017年5月正式成为赤峰市第一家景区类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2018年被评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22年被评为市级“科普教育基地”;2023年被评为赤峰市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2023年4月被评为赤峰市首批中小学劳动和社会实践教育基地。
(三)文物保护中心简介
喀喇沁旗文物保护中心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负责全旗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全旗共有不可移动文物605处,其中:古遗址570处、古墓葬17处、古建筑10处、石窟寺及石刻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处。目前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3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赤峰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喀喇沁旗文物保护单位15处。全旗共有可移动文物1886件/套,其中:珍贵馆藏文物366件/套(包括:一级藏品24件/套,二级藏品100件/套,三级藏品245件/套)。
主要职责:1、负责实施全旗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抢救工作。2、承担全旗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管理及研究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学术交流活动。3、承担全旗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存储、建档和保护管理,流散文物征集工作。4、负责协调全旗博物馆开放展示和社会教育工作。5、负责馆藏文物的保管、展出和研究、宣传工作。6、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事件。7、宣传国家文物保护管理法规政策,普及文物知识。8、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工作。
(四)旅游服务中心简介
喀喇沁旗旅游服务中心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负责全旗旅游行业规划、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宣传推介等工作。目前,全旗有4A级景区2家(喀喇沁亲王府博物馆、美林谷滑雪场)、3A级景区2家(马鞍山红酒庄园、山戎部落景区)、2A级旅游景区2家(马鞍山国家森林公园、赤峰毛泽东造像博物馆)、国家滑雪旅游度假地1处(美林谷滑雪旅游度假地)、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1个(美林谷亚高原运动休闲旅游度假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15家(其中五星级3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个。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撰写全旗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研兖旅游体制改革,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研究撰写全旗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指导旅游景点的规划建设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旅游行业财会工作;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2、研究拟定全旗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指导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业信息调研;组织旗内外旅游产品、旅游市场开发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3、实施国家关于各类旅游景点、旅游区及旅游涉外饭店、旅行社及各类旅游行业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培育和完善全旗旅游市场,监督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标准;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4、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工作。
(五)喀喇沁旗乌兰牧骑简介
喀喇沁旗乌兰牧骑成立于1958年11月,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内蒙古现实题材戏剧创作实践基地、内蒙古艺术学院实习实践基地、中国话剧协会会员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4名。
主要职责:1、坚持为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服务,坚持为基层和农民群众服务,坚持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以发展民族歌舞和蒙古王府文化为主,以发展戏剧、曲艺综合艺术为辅的目标,突出民族特色、地方特色,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2、繁荣文艺创作,创作弘扬主旋律,形式多样,有喀喇沁特色的文艺作品。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用文艺形式宣传党的各项方针、路线和政策。争创“五个一工程”,出精品、出人才。3、繁荣城乡人民的文化生活。坚持重大节日为城镇人民演出;坚持文艺下乡,为农民送好戏,演好戏。4、开拓演出市场,开发旅游演出,搞好接待演出,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在演出技艺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演出质量,在市场经济中求生存,求发展。6、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工作。
主要荣誉:2002年,小品《扶贫》获中国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曹禺戏剧奖”小品小戏一等奖。2012年,话剧《小村总理》获第九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奖,第八届全国戏剧文化奖话剧金狮奖剧目奖、编剧奖、表演奖,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艺术“萨日纳”戏剧奖剧目奖,并在全区巡演。2014年,话剧《好人就在身边》(第一部)获第十一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奖、编剧奖、表演奖、第九届全国戏剧文化奖话剧金狮奖新剧目奖、表演奖、编剧奖,第六届戏剧奥林匹克全国话剧院团分会场剧目展演优秀剧目奖。2015年,话剧《良心》入选第十二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优秀巡演剧目,在全区进行巡演。2016年,喀喇沁旗乌兰牧骑获自治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先进集体,话剧《母亲》入选第十三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在全区巡演。2017年,话剧《母亲》获自治区“娜仁花”戏剧节优秀作品奖,优秀编剧奖,表演金、银、铜、新人奖。2019年9月,话剧《母亲》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2019年11月,话剧《不能倒下》在天桥艺术中心进行京蒙文化交流演出;12月,该剧获第十二届内蒙古自治区艺术“萨日纳”戏剧编剧奖。2023年4月,话剧《良心》获得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艺术“萨日纳”戏剧奖剧目奖。5月,乡村振兴主题话剧《临山春晓》在天桥艺术中心开展京蒙文化交流展演活动。
(六)喀喇沁旗文化馆简介
喀喇沁旗文化馆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7名,正式编制7人,其中正高1人、副高1人、中级3人、初级1人,设立6个工作室分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服务、书法与美术、文学与摄影、曲艺与音乐、舞蹈。开展钢琴、书法、绘画、文学、摄影、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等方面的培训;举办全旗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全旗公益性展览展示,开展文艺小分队下基层慰问演出、送戏下乡,培训基层文艺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
主要职责:1、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2、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通过丰富多彩,内容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3、深入基层对全旗文化站和各种基层业余文化组织进行综合全面辅导,提高群众业余文化活动水平,丰富业余群众文化活动内容。4、组织好创作队伍,掌握和培养我旗各方面的创作人才,多出作品,出好作品。繁荣我旗的文艺创作。5、发挥业务专长,为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少年儿童开展文化艺术服务,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协作,为经济建设服务。6、搜集、整理、研究我旗的民族、民间文学艺术遗产。继承和发展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7、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工作。
主要荣誉:1、2021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区第四届广场舞三等奖。2、2022年荣获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一级文化馆称号。3、2022年荣获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公共文化云基层智能服务端首批典型应用案例。4、2022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服务基层、服务农牧民”先进集体奖。5、2024年2月5日获得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十佳文化馆称号。6、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旅厅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先进集体。
(七)喀喇沁旗图书馆简介
喀喇沁旗图书馆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现有在编人员6人,设馆长1人、副馆长1人。建筑面积4127平方米,位于文化艺术中心二楼,内设有期刊阅览室、期刊装订室、自学室、电子阅览室、采编室、外借室、书库、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机房等功能室。藏书近8.55万册;电子图书15万余册,建立分馆2个(旗武警部队分馆、旗政协分馆)、图书活动点2个(政府2楼),全部对读者免费开放。2023年12月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县级一级馆。
主要职责:1、宣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宣传本地区的历史文化和人文资源。2、传播文化科学知识,提高各民族读者的文化素养。3、开发文献信息资源,为我旗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服务。4、科学的代购书刊资料,搜集、整理、保存和借阅民族地方文献,特别是蒙文书刊资料,逐步建成具有民族特色的藏书体系。5、入藏书刊应及时验收登记。6、图书必须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和国家颁布的文献著录标准进行分类著录。7、建立健全书库管理制度,做好书刊资料的修补、装订、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虫和防鼠等防护工作。8、以“读者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认真做好读者工作,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读者对书刊资料的需求,积极开展以优质服务为中心的各种文明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9、加强对各乡镇文化站、图书室和各基层图书馆(室)以及文化专业户的业务培训与辅导。加强与市及各旗县、区图书馆的联系与协作。10、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工作。
(八)喀喇沁旗全民健身中心简介
喀喇沁旗全民健身中心为旗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现有免费开放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处,体育场1个、室外篮球场4个、羽毛球场4片、排球场3片、门球场4片、网球场6片、体育公园一处。聚焦“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根本任务,保障群众的健身权益,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主要职责:1、认真做好全旗青少年各个体育项目的业余训练工作。2、发现、挖掘、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与锦山第五中学联合,以锦山第五中学为足球项目学校与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组建各项目的专业训练队伍与俱乐部,通过选拔、比赛等多种形式优化各训练队伍,为上级输送更优秀人才。3、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级举办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举办重大赛事、群众性体育赛事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旗群体、竞赛等各项体育工作。5、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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