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肉类及其肉类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畜禽并存在主观恶意销售病死畜禽肉以及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2、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3、生产、经营存在以次充好、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肉类产品的违法行为;
4、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对畜禽产品采取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5、养殖场(户)在畜禽养殖中存在使用禁止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
6、其他涉及肉类及其肉类制品生产经营销售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公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的联系方式
投诉举报:12345
旗公安局:0476-3759769
旗农牧局:0476-5822365
旗市场监管局:0476-3770315
四、线索征集说明
1.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及其肉类制品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通告内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及行业“潜规则”。
2.为使所反映的问题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要详细描述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3.各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举报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伪造毁灭证据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4.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并形成工作合力,将对举报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所举报的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情形的,依据相关举报奖励办法(主要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给予相应奖励。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违法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喀喇沁旗公安局
喀喇沁旗农牧局
喀喇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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