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公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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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广 告 发 布 |
批准时间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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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 体 类 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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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拓新医院 |
喀喇沁旗和美园区(和美花园酒店21幢01011) |
侯素艳 |
网络、户外、印刷品 |
2026年9月11日 |
壹年(自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7年9月10日止) |
(喀)医广〔2026〕第09-1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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