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2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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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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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广 告 发 布 |
批准时间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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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 体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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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星傲医疗美容门诊部 |
和美工贸产业园区A28幢01021号 |
甄晓丽 |
网络 |
2026年8月20日 |
壹年(自2026年8月20日起,至2027年8月19日止) |
(喀)医广〔2026〕第08-20-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