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花花医联医疗美容诊所变更地址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我委对诊所变更地址业务办理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部门: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476-3778980。
名 称:花花医联医疗美容诊所
原地址: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和美五路和美医院院内美馨楼二层、三层,美济楼三层西侧
现地址: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和美五路和美医院院内美馨楼二层、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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