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集中供热定价管理,提升成本监管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内蒙古自治区成本信息公开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内发改价审字〔2022〕141号)、《内蒙古自治区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内发改价字〔2016〕206号)、《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提规范(试行)》(内价成调字〔2016〕02号)相关规定,我委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内蒙古正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旗内4家供热企业开展2023—2025年度供热成本专项监审。本次监审严格履行书面送达监审通知书、企业资料收集初审、实地核查财务台账、成本初步意见告知、复核出具监审报告全流程,现将本次监审结论依法公开。
一、监审项目基本情况
(一)被监审供热企业基本信息
1.喀喇沁旗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河南西区锦桥路2号;法定代表人:王晓辉;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热力生产、供应及销售,电力生产和销售,热力建筑工程施工(仅限于筹建);润滑油、金属材料、电器电料、阀门、五金水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赤峰合生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8月12日;注册地址:喀喇沁旗锦山镇西城区;法定代表人:王惠峰;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热力生产供应、安装、维修;供热管网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喀喇沁旗暖通盛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8日;注册地址:喀喇沁旗牛家营子镇牛家营子初中西侧;法定代表人:姚兴东;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赤峰力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8日;注册地址:喀喇沁旗乃林镇(原赤峰第三毛纺厂);法定代表人:王凤丽;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定供热面积总体情况
经第三方机构实地核查、数据审核,四家供热企业2023—2025三年合计核定供热总面积为13056185.14㎡。其中居民正常供热面积8973162.62㎡,居民报停面积207953.19㎡;非居民正常供热面积3851525.80㎡,非居民报停面积23543.53㎡。分年度核定供热面积如下:
1. 2023年度:年均供热面积4246018.58㎡,全年报停面积72601.05㎡。其中:居民供热面积3041654.54㎡(报停65105.15㎡),非居民供热面积1204364.04㎡(报停7495.90㎡);
2. 2024年度:年均供热面积4382495.84㎡,全年报停面积80615.30㎡。其中:居民供热面积3062436.49㎡(报停72453.14㎡),非居民供热面积1320059.35㎡(报停8162.16㎡);
3. 2025年度:年均供热面积4427670.72㎡,全年报停面积78280.37㎡。其中:居民供热面积3077024.78㎡(报停70394.90㎡),非居民供热面积1350645.94㎡(报停7885.47㎡)。
(三)供热成本总体审核情况
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四家企业2023—2025年度供热账面总成本430345049.21元。依据供热成本监审相关规范,对与供热无关支出、闲置固定资产折旧、超标管理费用、不合规摊销等不合理支出予以核减,累计核减成本69292026.45元,核定合理供热总成本361053022.76元。分年度成本审核如下:
1. 2023年:账面总成本153750092.13元,核减成本39793290.86元,核定供热成本113956801.27元;
2. 2024年:账面总成本144487859.38元,核减成本24455576.35元,核定供热成本120032283.03元;
3. 2025年:账面总成本132107097.70元,核减成本5043159.24元,核定供热成本127063938.46元。
二、本次成本监审主要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7号令)
3.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
4.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内发改价审字〔2022〕141号)
5.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内发改价字〔2016〕206号)
6.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提规范(试行)》(内价成调字〔2016〕02号)
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8. 四家供热企业提交财务凭证、供热台账、资产清单等全套经营基础资料
三、供热单位定价成本监审核定结论
综合三年核定总成本与年均供热面积测算,2023—2025年度四家供热企业综合平均单位供热成本27.65元/㎡。
四、公示期限
本次成本监审结论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9月8日。
受理咨询人:旗发改委成本监审股王靖杰
联系方式:15947563444
邮箱:532458436@qq.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喀喇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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