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旗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降低群众用车成本、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活力,充分释放新能源基础设施便民惠民价值,我旗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免费充电惠民活动。通过政企合作的模式,面向全旗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阶段性免费充电服务。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参与本次惠民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惠民利民、市场合规原则,通过财政奖补撬动社会资源,由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免费充电补贴成本,切实惠及广大新能源汽车车主,进一步完善新能源配套服务体系,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助推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合作模式
本次免费充电惠民活动产生的充电服务费、电费总成本,由政府、企业按照3:1比例共同承担。政府出资300万元,用于电费成本补贴,政府出资使用完毕后不再追加;企业出资不低于100万元,用于服务费补贴,高出100万元的服务费补贴资金由企业全额承担。活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每周统计数据及惠民活动实际效果,相关补贴政策可作调整。活动至总预算政资金使用完毕止,若2026年12月底总预算资金仍未使用完,活动也即结束。
活动期间,新能源汽车充电产生的费用,由合作企业先行垫付,待活动结束费用审核通过后,再将政府承担的部分拨付给合作企业。参与合作的充电桩站点对新能源汽车车主实行免费充电政策,车主无需支付任何充电费用,全部成本由政企按比例分摊。
三、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运营管理等相关业务。
2. 在我旗辖区内有已投运、正常运营的合规充电桩场站(不包括高速公路充电桩),充电桩须为快充设备,符合国家新能源充电设施技术标准,具备有效认证,可稳定提供24小时充电服务。
3. 具备完善的场站运维、故障处置、安全巡检机制,能够快速处理设备故障、充电纠纷、安全隐患等问题,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惩戒、经营异常等不良记录,财务状况稳定,具备承担本次活动先行垫资及分摊成本的能力。
5. 自愿遵守本次活动规则,承诺全程落实免费充电惠民政策,不变相收费、不擅自停运,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管、数据统计、台账报送及资金结算工作。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准入条件。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全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信用查询无失信记录截图、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
4.喀喇沁旗辖区内充电桩场站清单、设备备案证明、场站实景资料及运维管理制度;
5.企业参与本次惠民活动的意向表(承诺遵守3:1成本分摊规则、落实免费充电政策、接受监管考核);
6.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征集流程及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阶段:自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核阶段:主管部门对报名企业资质、场站条件、信用情况等进行集中审核,择优确定合作企业名单。
3.相关要求:入选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免费充电政策,主动配合做好充电数据统计、用户服务、场站安全管理工作,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违规停运、变相收费、不配合监管的企业,取消合作资格,终止补贴并纳入政府同类项目失信记录。
联系电话:3758023
报名地址:喀喇沁旗党政综合楼1楼1042室
喀喇沁旗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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