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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喀喇沁旗委办公室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喀喇沁旗扶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导产业奖补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4 09:27    

喀党办发〔20226

 

中共喀喇沁旗委办公室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喀喇沁旗扶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导产业

奖补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管理办公室,旗直各党组党委、党工委,各部委办局(中心),各人民团体,中区市直驻旗各单位:

《喀喇沁旗扶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导产业奖补办法》已经旗委、旗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喀喇沁旗委办公室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8   


喀喇沁旗扶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导产业奖补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发展壮大主导产业规模,全面提高喀喇沁旗农牧林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农牧林业产业化进程,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兴农、科技兴农、质量兴农,转变传统农牧林生产经营方式,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宜粮则粮、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加快打造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推动农牧林业集约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集中发展,在产业的选择和培育上集中规划。

(二)坚持集聚发展,单个产业和单一品种在空间上集聚布局。

(三)坚持集约发展,将项目资金、工商资本、技术力量等各方面生产要素向重点产业集约配置。

三、扶持政策

(一)设施蔬菜产业

1.日光温室。1新建50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园区或发展村集体经济日光温室园区,旗政府给予重点扶持。根据经营模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整合资金补贴。2新建集中连片100亩或续建形成200亩以上(续建不低于50亩)的日光温室产业园区,按墙体计算每延长米补贴2003达到 100 亩以上集中连片日光温室园区,解决园区水电路配套,配套资金不超30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塑料大棚。1)新建集中连片100亩或续建形成100亩以上(续建不低于50亩)的塑料大棚产业园区,每亩净面积补贴2000元。(2)达到 100 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园区,解决水电路配套,配套资金不超过30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围绕现有规模园区,采取插花方式进行建设的,综合占地面积累计在 100 亩以上的塑料大棚,每亩净面积补贴2000元。

3.设施食用菌。种植设施食用菌每亩补贴2000元。乡镇街道统计汇总后报农牧局审核、备案,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贴。

喀喇沁旗2022年设施农业产业发展财政补贴预算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发展

目标(亩)

补贴

标准

投资情况(万元)

 

备注

整合

资金

社会

资本

财政

补贴

总投资

1

日光温室建设

700


2100



2100

综合占地面积累计在 200 亩以上可享受政策

700

200/延长米


1750

350

2100

2

塑料大棚建设

2000

2000/


4600

400

5000

综合占地面积累计在 100 亩以上可享受政策

3

设施食用菌

300

2000 /


120

60

180


合计




2100

6470

810

9380


(二)中蒙药材产业

1.积极争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用于激励与示范带动,充分发挥项目的引领作用,最终促进中蒙药材产业向高质量方向发展;鼓励扶持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大户等发展仿野生中蒙药材种植(含林下种植),集中连片达1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

2.每年预计安排100万元,对于种业创新能力提升、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农牧业科技推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产业链延伸加工等方面的经营合作主体,予以适度奖励。

喀喇沁旗2022年中蒙药材产业发展财政补贴预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发展目标(亩)

补贴标准

投资情况(万元)

社会

资本

财政

补贴

总投资

1

中蒙药材仿野生种植基地建设

1000

集中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补贴标准为200/

480

20

500

2

监测户

45



10(贷款贴息)

10

合计




480

30

510

(三)肉牛产业

1.新建高标准肉牛养殖小区或发展村集体经济养殖小区,旗政府给予重点扶持,根据经营模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整合资金补贴。

2.新建养殖小区标准化牛舍面积累计达到2000 以上,且建成达产后,按牛舍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50元补贴(京津风沙源项目资金)。

3.对新建牛舍面积 2000(含)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基地),建设青贮池窖每立方米补贴120元(京津风沙源项目),粪污处理设施收集棚每立方米补贴150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4.针对监测户在喀喇沁旗外新购置基础母牛,采用先买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头牛补贴5000元,每户不超过10000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基础母牛保险每头补贴500元(专项资金400元,旗财政资金资金100元)。


喀喇沁旗2022年肉牛产业发展财政补贴预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养殖数量(头)

项目建设标准

建设项目数量

补贴标准

资金来源(万元)

总投资(万元)

社会资本

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专项(京津风沙源项目)资金

银行贷款

财政补贴资金

1

肉牛养殖基地养殖圈舍建设

20000

养殖1头牛需要8平方米圈舍

建圈舍2万平方米

150/平方米

800


300



1100

建圈舍5.6万平方米

村集体经济设全额补贴


3079




3079

2

肉牛养殖贷款贴息

20000

2022年计划新购牛2万头(基础母牛和架子各1万头),基础母牛每头2万元,架子牛1.2万元,共需要资金32000万元

购买2万头牛需要贷款16000万元

每月给予2厘利息贴息(2.0‰

16000



16000

384

32384

3

监测户购买基础母牛养殖保险


保费500元,各级财政支付400元,养殖主体支付100/

每户购买2头牛,150户,购买300头基础母牛

养殖主体支付100/头,监测户由财政全额补贴。





3

3

4

监测户到户产业购买基础母牛扶持政策


财政补贴每头5000元,每户不超过10000元。

脱贫不稳定户108户,边缘易致贫户395户,突发严重困难户85户,总计588户,预计150户发展养殖产业,每户购买2头牛。

分两年拨付,第一年3000元,第二年2000

450

150




600

合计






17250

3229

300

16000

387

37166


(四)肉鸭产业

1.新建高标肉鸭养殖小区或发展村集体经济养殖小区,旗政府给予重点扶持,根据经营模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整合资金补贴。

2.设立肉鸭养殖防风险资金池,以上一年度全旗肉鸭出栏量为基数,每只肉鸭政府、企业、农户各投入0.05元,做为防风险保障基金,用于肉鸭死亡补偿和粪污处理项目建设。

3.2022年投入150万元为养殖户缴纳保险(中华联财产保险公司投入100万元,旗财政投入50万元)。

(五)经济林产业

现有及新栽植的经济林,林下禁止种植高秸秆作物(谷子、高粱、玉米、向日葵等)。

1.经济林建设。1)采摘园建设:以经营个体为单位,新建采摘园3亩以上,或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建设标准达到新建采摘园建设标准。栽植三年生及以上规格苗木,按采摘园标准建设,每亩补贴1200元(专项资金),并对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补贴每亩2000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普通经济林建设:以经营个体为单位,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栽植三年生及以上规格苗木,按经济林标准建设,每亩补贴1200元(专项资金),并对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补贴每亩1000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退化林分修复。新建经济林集中连片30亩以上,栽植三年生及以上规格苗木,每亩补贴1200元(退化林分修复专项资金),并对新建水电配套综合补贴每亩1000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3.低质低效经济林提质增效。集中连片15亩以上,或单户面积3亩以上,更新改造株树比例达到30%,每亩补助360元,更新改造株数比例增加,补助资金按相应比例增加(植被恢复专项资金)。并对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进行补贴每亩1000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4.低产低效林改造。山杏改接扁杏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每亩补贴600元(低产低效林改造专项资金)。

(六)林下经济产业

1.林下种植。1以经营个体为单位,种植5亩以上,林下种植食用菌(大球盖菇)成功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每亩给予2000元奖励(先种后补,一次性补贴)。2对于实验性种植其他食用菌品种达到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10万元奖励(先种后补,一次性补贴)。

2.林下养殖。1以经营个体为单位,养殖禽类规模2000只(含)以上,野鸡驯化验收时每只1.5斤以上,土鸡、麻鸡鸭、鹅等品种验收时每只达到3斤以上,对新建棚舍按每平方米70元进行补贴(先建后补)。2以经营个体为单位,养殖梅花鹿规模100头(含)以上,验收时达到100/头以上,每只怀孕鹿补贴2500元(先养后补,一次性补贴)。

(七)林产品储存、加工产业

个人、私有公司、林业合作社新建林产品保鲜库,达到建设标准,根据经营模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整合资金补贴。


项目名称

发展目标

自筹资金

财政资金

专项资金

补贴标准

专项资金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补贴标准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总计资金

采摘园

500

10


1200/

60

2000/

100

170

经济林(普通)

500

10


1200/

60

1000/

50

120

退化林修复(经济林)

1000

20


1200/

120

1000/

100

240

低质低效经济林提质增效

1000

20


1200/

120

1000/

100

240

低产低效林改造

7500



600/

450



450

林下种植食用菌

(大球盖菇)

700

770

156





926

实验性种植

其他食用菌

30

15

30





45

林下种植药材

2000

160




200/

40

200

林下养鸡

5000平方米

100000只)

350

35





385

林下养鹿

200

250

58





308

林产品加工

5

2000

36





2036

  


3605

315


810


390

5120

2022年林业产业发展各项资金投入表

单位:万元


(八)品牌建设扶持 

对纳入监管名录的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产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符合包装管理标识规定,且产品可追溯,每个包装箱补贴2元,每个经营主体最多补贴5万元。

(九)监测户到户扶持政策

符合贷款条件的监测户享受小额信贷贴息政策,5万元以内提供免担保、免利息贷款支持。

(十)金融扶持政策

旗政府协调金融机构通过降低贷款准入门槛,延长贷款期限,执行优惠利率,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等措施,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大力推广惠农e”“育牛贷”“助林贷等金融信贷产品。

1)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户,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授信,一年结息,三年还本的优惠政策。

2)对发展肉牛产业,有贷款需求的经营主体,对贷款100万元以内的本金,旗政府每月给予2.0的利息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五大产业项目谋划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用好用足奖补政策,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责任。旗财政局、农牧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围绕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加强协调指导,密切跟踪乡镇街道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根据《办法》制定行业管理细则,完善项目规划、申报、建设和验收程序。

(三)加强项目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范实施项目申报、管理、验收程序。在项目实施前,请各乡镇街要统计汇总后报农牧局林草局审核、备案,农牧局林草局报旗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贴。切实保证项目及资金运行公开透明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跟踪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切实发挥出支农资金最大效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解释办理工作由旗农牧局负责。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中共喀喇沁旗委办公室                                                                                                              2022228日印发

解读文件:http://www.klq.gov.cn/contents/1077/29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