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党办发〔2022〕20号
中共喀喇沁旗委办公室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喀喇沁旗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人员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管理办公室,旗直各党组、党委、党工委,各部委办局(中心),各人民团体,中区市直驻旗各单位:
现将《喀喇沁旗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人员招聘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喀喇沁旗委办公室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喀喇沁旗公立医院
员额备案制人员招聘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全面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15〕37号)工作要求,根据《赤峰市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赤机编办发〔2017〕7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的工作原则,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公立医院深化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特制定喀喇沁旗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人员招聘实施办法。
第一条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 招聘程序
(一)动议申请。根据工作需要和备案制岗位空余数额,旗医院、旗中医蒙医医院向旗卫健委提出招聘员额备案制人员申请。
(二)实地核查。根据招聘员额备案制用人申请,由旗卫健委牵头,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配合,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实地核实旗医院、旗中医蒙医医院员额备案制岗位空余数额和岗位需求。
(三)制定方案。在充分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依照旗医院、旗中医蒙医医院岗位需求,由旗卫健委牵头、旗人社局配合,制定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人员招聘方案,首要条件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特殊情况需要会议研究)。
(四)会议审核。招聘方案在旗卫健委领导班子充分讨论、广泛酝酿的基础上,先提交旗长办公会议或旗政府常务会议初审,然后提交旗委编委会审核通过。
(五)成立组织。成立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旗纪委监委、旗委编办、旗人事局、旗卫健委、旗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旗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卫健委。
(六)组织实施。旗卫健委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旗纪委监委、旗委编办、旗人社局要全程参与、密切配合、贯通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透明。
第三条 招聘录用
(一)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实行员额备案制管理,并向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备案。
(二)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续聘、解聘及奖惩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依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相应处理。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在编人员标准,依据聘用人员岗位、技术等级等,结合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四)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本办法由旗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解释业务由旗委编办负责落实。
第五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准。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喀喇沁旗委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印发
解读文件: http://www.klq.gov.cn/contents/1077/29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