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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文件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11:18    

喀政办发〔20234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有关委办局:   

旗人大十八次会议、旗政协十一次会议期间,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46件、提案54件。这些建议和提案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为切实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和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旗政府及工作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旗政府成立了由政府旗长担任组长、各位副旗长担任副组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办理进展情况。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和态度,认真做好办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办理任务。

二、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办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使问题圆满得到解决。承办单位要积极与代表、委员“点对点”对接,“面对面”沟通,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有条件解决的建议和提案,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与事实情况有出入的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和提案,要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委。旗政府办公室将对重点建议、提案进行督办,定期向旗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事事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严格完成时限

各单位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务于715日前完成,对涉及多个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对接,并汇总有关意见答复代表、委员。办理结果要以本单位或多个单位联合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至旗政府办公室4019联系电话:0476-3751220

 

附件:1.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移交表

2.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3.承办单位答复建议、提案文件格式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