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政办字〔2022〕27号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喀喇沁旗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旗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全旗无偿献血工作,有效保障全旗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喀喇沁旗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利国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于文波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艳宇 旗卫健委主任
郑小文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侯晓波 旗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
司爱华 旗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郭浩然 旗发改委副主任
马广程 旗教育局副局长
李弘达 旗工科局副局长
胥鹏飞 旗公安局副局长
姜艳民 旗民政局副局长
张晓峰 旗司法局副局长
张敬东 旗财政局副局长
刘晓声 旗人社局副局长
陈永山 旗住建局副局长
赵永利 旗交通局副局长
崔东升 旗文旅体局副局长
杜文楠 旗卫健委副主任
张凌宇 旗城管局副局长
曹双成 旗总工会副主席
王娟娟 旗妇联副主席
丛宇晖 团旗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职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旗献血工作,研究制定全旗无偿献血工作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定期不定期召开无偿献血联席会议,听取全旗献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献血和用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胡艳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和督导检查等。今后凡因机构改革或人事调整,导致相关组成人员发生变化的,按职责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旗委宣传部、旗工科局:利用电视、广播、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号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营造群众广泛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二)旗发改委:积极向上争取有关项目、资金,支持无偿献血建设项目和实施设备更新。
(三)旗卫健委:将献血知识纳入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统筹规划,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无偿献血意识;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落实无偿献血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和监督采供血机构依法开展采供血业务,保障血液安全;负责医疗临床用血管理,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制定年度用血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用血;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承担全旗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旗教育局:负责将血液生理知识和献血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
(五)旗公安局:打击查处非法买卖血液的行为;协助做好急救送血车、采血车执行任务的安全保障。
(六)旗民政局:依照相关条例或规定,协调动员全旗社会组织参与无偿献血。
(七)旗司法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八)旗财政局:加大对无偿献血的支持力度,依法落实和保障无偿献血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投放等经费;加强对无偿献血专项资金的管理,检查、监督经费的使用和运用情况。
(九)旗城管局、旗交通局:协调流动献血车停放位置划定,对流动献血车临时停放、户外宣传广告设置给予支持。
(十)旗文旅体局:负责将无偿献血工作内容纳入全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无偿献血知识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十一)旗总工会、团旗委、旗妇联:负责指导、组织和动员全旗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及献血活动;指导和支持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协同推进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
(十二)旗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宣传和表彰奖励工作。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