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政字〔2021〕188号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旗直各相关部门,各粮食加工、收储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1〕17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旗秋粮收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秋粮收购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粮食安全,也是粮食安全旗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把抓好秋粮收购工作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守好“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切实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人管粮”。坚决防范在秋粮集中上市出现“卖粮难”现象。
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抓好秋粮收购
有关部门和政策性粮食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
展思想,整合资源,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好市场化收购。信贷部门要强化金融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积极支持粮食企业开展收购、销售、贸易和加工;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接,建立平台,做到秋粮运输畅通;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和规范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粮食收购工作; 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要切实发挥政策托底作用,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加强收购进度监测,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停止收购。严格执行质价政策,按质论价,在收购过程中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不得收“人情粮”“关系粮”,不得损害农民利益。收购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针对因环境污染、自然灾害、极端天气影响可能出现的不达标粮食,制定收购预案妥善应对。
三、着力提高为农为企服务水平
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强化措施,优化方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收购库点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品种、质量要求和价格标准,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做到随到随收。积极推广“互联网+”收购,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让售粮农民少排队、快售粮。要充分利用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帮助农民减损增收。鼓励企业与粮食种植户开展订单收购、代储代销等形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同时,积极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好节粮减损各项举措,减少各环节粮食损失浪费; 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积极推广新型装具,搞好技术培训和服务; 开展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推动仓储技术创新升级,在确保粮食储存安全的基础上,促进优粮优储,提升粮食保质保鲜储存水平。
四、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宣传和市场引导
加大市场监测预警,充分发挥监测预警效能。扎实做好收购进度统计和价格监测等工作,定期开展农户和经纪人存粮专项调查,及时了解农民售粮进展情况。加大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帮助广大农民和粮食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粮食收购政策,尽量规避因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及时向社会发布粮油供求、购销、价格等信息,为农民有序售粮、企业自主经营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多措并举,确保收购平稳顺畅
各有关部门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统筹做好秋粮收购和保供稳价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和自然灾害影响,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有备无患。辖区内政策性粮食企业要做好储备粮轮换的品种、数量、区域的衔接,把握好储备轮换时机、节奏,充分发挥储备调节作用。进一步增强协同效应,确保粮油供应稳定。
六、加强监管维护收购市场秩序
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相关规定,持续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坚决做到监管全覆盖、无遗漏,确保良好收购秩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四不两直”执法和“飞行检查”力度,充分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从速从严查处违规定点、以陈顶新、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虚假收购 、拖欠粮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对粮食收购的专项检查,加大对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七、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国家各项收购政策落细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开展。扎实做好收购期间疫情防控、开展常态化消杀工作,改善收购场所环境卫生,做到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和作业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附件:喀喇沁旗秋粮收购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 9日
附件
喀喇沁旗秋粮收购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 玲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叶 涛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晓东 旗发改委主任
成 员:郭玉春 旗发改委副主任
李艳杰 旗财政局副局长
高岩伟 旗工科局副局长
姚卫红 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韩 波 旗交通局副局长
张 翔 旗农牧局副局长
曲兴达 农发行喀喇沁旗支行行长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秋粮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等各项工作,具体事宜由旗发改委牵头,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确保落实好全旗秋粮收购各项工作。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