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关于李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9 15:30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关于李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喀政字〔20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各委办局(中心):
根据《中共喀喇沁旗委员会关于李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喀党干字〔2020〕68号)精神,旗政府决定:
李相春同志任喀喇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越伟同志任喀喇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胡艳宇同志任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志广同志任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学军同志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瑞华同志喀喇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利宝同志乃林蒙古族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2020年10月30日
抄送:旗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