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关于刘晓声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04 15:16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关于刘晓声同志任职的通知
喀政字〔2020〕1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各委办局(中心):
根据《中共喀喇沁旗委员会关于刘晓声同志任职的通知》(喀党干字〔2020〕50号)精神,旗政府决定:
刘晓声同志任旗农牧局副局长。
2020年8月20日
抄送:旗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