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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医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8 16:38    

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业务

一、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办理部门

喀喇沁旗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点: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医保局窗口。

三、所需材料

人员增减变动表,查验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四、办理指南

提交上述材料→直接审核→审核后录入系统。

五、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咨询和投诉

现场咨询: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医保局窗口;

电话咨询:0476-3756113    投诉电话:0476-565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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