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8 16:38
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业务
一、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办理部门:
喀喇沁旗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点: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医保局窗口。
三、所需材料:
人员增减变动表,查验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四、办理指南:
提交上述材料→直接审核→审核后录入系统。
五、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咨询和投诉:
现场咨询: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医保局窗口;
电话咨询:0476-3756113 投诉电话:0476-565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