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迁入证明办理
办理依据: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部委规章】《内蒙古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
二、服务对象:人民群众
三、责任部门:喀喇沁旗公安局
四、联系电话:0476—3758828
五、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六、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休息。
七、办理地点: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分厅
八、申请条件:
1、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可以实行一站式办理。公民持相关材料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不适用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
2、赤峰市以外户籍人员,符合迁入喀喇沁旗的所有情形
九、办理材料:
1、购房迁入
2、夫妻相互投靠迁入
3、直系亲属相互投靠迁入
4、退学、毕业回原籍迁入
5、招录、工作调动迁入
6、军人转业家属随迁迁入
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审批,派出所审核后,由派出所工作人员送旗局户政大队审核办理,也可自行到公安局户政大队办理。
收费情况:
准予迁入证明免费办理。
喀喇沁旗公安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