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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安户政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8 10:07    

准予迁入证明办理

  1. 办理依据: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部委规章】《内蒙古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

    二、服务对象:人民群众

    三、责任部门:喀喇沁旗公安局

    四、联系电话:0476—3758828

    五、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六、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休息。

    七、办理地点: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分厅

    八、申请条件:

    1、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可以实行一站式办理。公民持相关材料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不适用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

    2、赤峰市以外户籍人员,符合迁入喀喇沁旗的所有情形

    九、办理材料:

    1、购房迁入

    2、夫妻相互投靠迁入

    3、直系亲属相互投靠迁入

    4、退学、毕业回原籍迁入

    5、招录、工作调动迁入

    6、军人转业家属随迁迁入

    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审批,派出所审核后,由派出所工作人员送旗局户政大队审核办理,也可自行到公安局户政大队办理。

  2. 收费情况:

    准予迁入证明免费办理。

     

     

     

     

                               喀喇沁旗公安局

                               2018年11月2日

1准予迁入证明办理.doc

5临时证办理.doc

3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doc

4身份证办理.doc

6居住证办理.doc

7港澳台居住证办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