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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车管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7 15:21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初次申领)

一、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部委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

二、服务对象:个人

三、责任部门:喀喇沁旗公安局

四、联系电话:0476—3750037

五、办理时限: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应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六、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休息。

七、办理地点: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分厅

八、申请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法定年龄及身体条件

九、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8张

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须本人持身份证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如未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可在大厅内C区综合服务岗办理),持本人身份证到业务受理岗受理面签,到驾校提出报名申请,经培训后,提交材料到车管所审核安排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十一、收费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10元/本,报名费30元/次科目一考试(使用计算机)80元/次,(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科目二考试80元/次,(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科目二考试1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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