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服务指南
一、承办机构:喀喇沁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审批事项名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三、法律法规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四、审批范围和条件: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易地建设或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
五、申报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2 |
新建民用建筑确因地质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依据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地勘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
3 |
棚户区改造项目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4 | 设计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工程面积统计表 | 原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
申请人将以上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六、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八、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特殊事项即办件)
九、收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3】870号)的有关规定。
十、收费标准:
(一)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包括居民住宅楼),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具体标准为:旗县每平方米1400元。
(二)新建9层以下或者基础埋深不足3米的其它民用建筑(含城市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具体标准为:旗县每平方米30元。
十一、咨询电话:0476-3755015
十二、投诉电话:0476-3752109
十三、受理地址: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防办窗口
人防工程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修建地面建筑和埋设地下管线及人防工程口部修建其它建筑物许可服务指南
一、承办机构:喀喇沁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审批事项名称:人防工程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修建地面建筑和埋设地下管线及人防工程口部修建其它建筑物许可
三、法律法规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
四、审批范围和条件:
在危及人防工程范围内进行采石、挖沙、取土、修建地面建筑和埋设地下管线等影响防空工程安全使用和防护等级的作业;在人防工程口部修建其它建筑物。
五、申报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人防工程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修建地面建筑、埋没地下管线及人防工程口部修建其它建筑物申请表。 | 复印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2 | 人防工程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修建地面建筑、埋没地下管线及人防工程口部修建其它建筑物施工依据材料 | 复印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3 |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4 | 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 原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
5 | 建设项目场地现状图 | 原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申请人将以上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六、办事流程:受理→现场踏查→审核→审批→签订协议→办结
七、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八、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收费项目:无
十、咨询电话:0476-3755015
十一、投诉电话:0476-3752109
十二、受理地址: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防办窗口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服务指南
一、承办机构:喀喇沁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审批事项名称: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三、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2、《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0号)第十一条。
四、审批范围和条件:城市新建民用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及与其配套的出入通道、口部伪装房等附属设施;新建的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地下通道、地下商场、仓库等工程。
五、申报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纸质 | 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2 | 经规划部门审定的项目建设规划方案 |
复印件 | 1份 | 纸质 | 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3 | 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 复印件 | 1份 | 纸质 | 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4 | 与最终规划方案一致的各建筑面积统计表 | 原件 | 1份 | 纸质 | 需加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
六、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审批→签订协议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结
七、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八、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无
收费项目:无
十、咨询电话:0476-3755015
十一、投诉电话:0476-3752109
十二、受理地址:喀喇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防办窗口